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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乐看得啧啧称奇,时间竟有如此通人性的动物吗,这匹狼莫不是成精了。

祯金从草地上坐了起来,然后抱着格林毛茸茸的脑袋就是一阵乱揉,好不喜欢。

“小白脸,我给你介绍一下我儿时的伙伴,它叫格林。”

祯金此时心情特别好,于是连带着对萧乐态度也好了不少,毕竟刚刚萧乐以为自己被狼咬死了,还要给自己报仇呢。

萧乐也顺势坐了下来,和祯金面对面,静静地听她讲述。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草原上的狼泛滥成灾,它们数量极多,我们的牧民家里养的牛羊,时常会不见。于是在那年春天的时候,为了遏制狼群的继续壮大,可汗就下令组织了一场掏狼窝的活动。哪位勇士掏出来的狼崽子最多,就能得到可汗亲赏的金刀。

我们北胡人,上马是兵,下马就是牧民。大家都很敬狼,但是不怕狼。那次的围猎,掏了很多个狼窝,许许多多未曾睁眼的狼崽,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

因为牧民们掏狼崽,狼群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就日日夜夜的悲嚎,更加变本加厉的袭击牛羊,甚至袭击牧民,可汗没办法,于是又不得不下令捕杀狼群。”

祯金说到这里,眼中划过了一丝悲戚之色,也许是当时的年纪太小,自然法则什么的她不懂,她只知道一下子杀死了那么活生生的动物,很残忍。

她伸出手摸了摸眼前的大狼。原本站着的格林,不知何时趴在了祯金的腿上,它睁着绿幽幽的眼睛也不乱动,仿佛也在认真听祯金讲故事。

“那一次围杀狼群,我和几个哥哥都去了,可汗说,他大草原上的儿郎,断然没有惧怕狼的道理,更何况是他的子女。于是我几个哥哥,也都被可汗领着,杀死了几头命垂一线的大公狼。

最后在山坡上的狼窝里,就发现了格林,和它的兄弟姐妹们。

等我去的时候,就只剩下奄奄一息的格林了,它那时候好小,软趴趴的一团肉,眼睛都睁不开。我不忍心让它就像其它的狼崽子这样就死了,于是向可汗讨了个情,这才把它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