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矮人也很快收拾好,直接略过了洗碗洗锅的步骤,将之往行李上一塞,便各自翻身上马,准备出发了!
“驾!”
一群人离开营地。
“快点,如果可能的话,尽量走快点!”安阳一路上不断催促着。
矮人们最开始还回应他的催促,到后来干脆闭嘴不语,闷头一个劲的赶路,而对于长途跋涉来说,此时的赶路速度已逼近极限。
霍比特人巴金斯是一行人中对危险最没有概念的,他只顾坐在马上,一路上转头四处看着,美其名曰留意森林中的动静,实际上则是欣赏一路上的风景。
他体内的图克血脉赋予他对冒险极大的热忱,远方是他所向往的,而他这一辈子从来没到过这么远的地方,哪怕是当初为了寻找精灵而探索夏尔边境时也没有。
于是这一路上瑰丽壮阔的风景便成了他消磨时间的最好方法——
纵使穿越森林,风景依然是极好的。
因为有着仿佛远古时期就生长着的巨树和绿油油的草地,如果视线不受遮挡,远方还有一排笔直陡峭仿若屏障般的山,后面有连绵起伏的山脉,一路上都能看见嶙峋的怪石和纵穿草地的溪流,有从来没见过的野生动物,也有一望无际的荒原。
巴金斯心想,如果不走出那个袋底洞,自己就一辈子也看不见这样的景色。
可这仍然是危机四伏的一趟旅程,巴金斯认为自己已经有了思想准备,昨晚也见识了战斗和杀戮,可事实上,他对这一路的危险还是没有个清晰认知。
包括矮人们,他们事先也不知道他们会面临亵渎者阿索格的追杀,他们一直以为他们的最终对手就是那头恶龙,可事实上按照原剧情来说的话,那头龙并不凶险,最后杀掉那头龙的也不是他们,而是另一个人,在另一个地方。
一早上过去,远征队行进了六十公里,从森林进入了荒原。这个速度已经非常不错了,而整个过程中,也从未发现半兽人的踪迹。
矮人们一度认为是安阳太紧张了。
他们在原地扎营,没有做饭,而是拿出准备好的干粮,背靠着一块大石头避风,独自默默的啃着,没人抱怨食物难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