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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后,他还是告诉李清明的管家:李将军不回来也行,他的后续治疗,我就不管了。

说来说去,还是李永生的恶趣味发作,他很好奇:我要不是观风使的话,能在这种大事件中,起到多少作用呢?

当然,他也没有上蹿下跳地去找李清明,一般人这么做的话,基本上等于作死。

很快地,八天就过去了,李清明那边,没有丝毫的回信,而朝阳大修堂的修生们,开始准备休假了。

杨国筝想要回南桂,京城里,十几天前的雪还没化,他非常喜欢这雪景,不过……真的是太冷了啊。

他甚至邀请李永生和明晓媚也去南桂,那里现在跟春天一样,晚上睡觉,盖一层薄被即可,美女们穿得也很少——最后这句,是他跟李永生私下说的。

不过李永生对此不感兴趣,他要在京城继续待着——北极宫的一干真人,快回来了。

最后杨国筝是带了明晓媚离开,连周玉琴都被他俩说动了,也去南国游玩一趟,不过离开时,周玉琴看向李永生的眼光,是相当地幽怨。

李永生对此没有什么感觉,当断不断必有后患,与其拖拖拉拉地耽误对方,不如索性绝了对方的念想,也是个负责任的态度。

不过,就在杨国筝他们离开的第二天,南城工建房的人,就找了过来,“细柳巷丙坊二进东边两间房屋的主人,你可认识?”

那是吴小女的两间房屋,才翻修好,甚至吴妈妈本人都没看到,她目前不在京城。

李永生当然会认账,“认识,她人不在,有什么事儿,冲我说好了。”

“这一片,工建房要征用了,建设新京城,”来人很不客气地发话,“一共五十三银元,你既然如此有担当,那就签字吧。”

中土国是个道德优先的社会,法律排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按地球界的规矩来说,屋主签字才有效,但是在这里,跟屋主有关系的人,可以代为签字。

当然,如果因此有了纠纷,屋主先要跟签字者打官司——只要两者确实有关系。

不过一般情况下,代签的事儿很少发生,代签者麻烦,官府也麻烦,尤其代签者还不是主人的亲属,那麻烦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