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
杏花烟雨,草木生香,共赴一场春日盛宴。
大街小巷的人们,已经褪去了厚重的棉衣。
自从与扶桑开展贸易以来,应天府变得更为热闹,宁波港来往的客商,为这座六朝古都带来了新的活力。
蓝玉策马前行,按照朱权的指示,他一路上可谓是低调至极。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朱权生怕这位岳丈路上行嚣张之事,一路上可谓是小心谨慎。
搞得蓝玉还以为自己是朝廷钦犯,可他一向知道女婿的本事,只得遵从。
“贤婿啊,这一路上,你不准我饮酒,更不准我与关卡官员袒露身份!”
“咱们至于这般小心么?”
蓝玉低声抱怨一句,还不忘拉来两位援兵:“凌丫头,罗布外孙,我说的可对?”
罗布眨着天真无邪的卡姿兰大眼睛,乖巧地点了点头。
“蓝玉姥爷说得对,但我认为尼玛爹最是正确!”
蓝玉一脸黑线,凌月奴忍俊不禁,笑道:“国公爷,须知功高盖主,小心谨慎总胜过掉脑袋。”
朱权依靠在马车上,此时正昏昏欲睡。
“咱能跟冯胜那老匹夫相提并论?咱的女婿是谁?大明宁王!”
“岳丈,大明周王的女婿,还不是差点被父皇法办?我这个宁王到时候害怕保不住您!”
朱权打了个哈欠,“为了彩蝶的幸福,您还是低调行事为妙!这也是为何我不愿意让您轻易出征的原因。”
蓝玉欲哭无泪,军人就该马革裹尸,像他姐夫常遇春般英雄一生。
他攻破漠北王庭,何等威风?
如今却要留在应天府,始终与皇帝相伴,却是有些无聊。
朱权已经将话说到这个份上,可谓是用心良苦。
“唉!便宜了文英!平定云南就算了,如今平定藏地,又能名留青史!”
“岳丈,封狼居胥,可各个都是名将中的名将。您这一项,足以胜过文英大哥。”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有了朱权这句话,蓝玉随即大笑三声。
“好!贤婿说得好!咱们这就进宫去面见陛下!”
——
奉天殿。
银壶绿酒沾春宴,环佩朝回奉天殿。
藏地的捷报,已经传至应天府。
洪武大帝设宴迎接爱子朱权与爱将蓝玉,群臣们也都沾了光。
“咱跟你们说好了!那逆子进殿后,谁都不许恭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