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十年,三千多个日夜,沈少卿在南疆出身入死。
如今一朝就被沈琼顶替。
他目光往下,其后,第二个是陆家人,陆家三子,陆棋。
紧接着,是与沈陆交好王家,李家……他目光一个一个看过去,这里面人大多都是与沈陆两家交好。
南疆镇守十年,几乎算是固若金汤,大军尚在,却还打了一年之久。这些人在京都时,只不过是喝酒赏画少爷。
去了一趟南疆,可能连军营都没出。战场之上,刀剑都不知怎么拿。
摇身一变,就成了流血流汗英雄。
但真正出身入死人,是那些用血肉扛刀战士,南疆黄土之下,不知埋了多少无名尸骨。
缰绳被握在掌心,粗粝绳子勒他手掌心一片血红。
姜玉堂想,本来今天他也能回京。
沈家生他一命,他还了一命。国家养他一场,他为国征战十年。他十九岁从京都去往南疆,那样光风霁月,温润如玉一个人,如今却连尸骨都回不来。
眼帘闭上,里面血红一片,到最后,姜玉堂目光放在了最右侧那人身上。
刘满,沈少卿前锋。
他坐在马背之上,紧靠沈琼身侧位置。生人高马大,一脸络腮胡子。手背上一道长疤,瞧着十分吓人。
这人无情无义,蛇蝎心肠,漠北军攻上之时,是他关闭城门,带兵撤离。若不是他,今日,沈少卿也不会连尸骨都回不来。
捏着缰绳手松开,姜玉堂驾着马上前。
对比他人,沈琼还是有些本事。何况,这是在城中百姓面前,礼部也只有相迎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