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官道往下走,直接走入小路,或者心狠一点的,把周四郎打死了往林子一扔,运气不好,两三天尸体被发现了,他们也早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换个地方把车上的粮食和车马一卖,分了钱便混入流民中,天南海北随他们去。
就算唐县令最后能查到车马的去处,甚至可以画出大多数人的画像上交刑部,然后再下通缉书,但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尤其是那么多丢了籍书的流民中找出十几个人来不异于大海捞针。
只有有家有室的人才会顾忌那么多,不敢抢那过于显眼的车和马。
所以唐县令可以确定,作案的就是那附近的村民。
可拿了画像的衙役下村,竟然什么都没查到。
那两人总不可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唐县令知道,他遇到了自己办案以来最难,也最烦的那一种情况。
他爹以前就是刑部出来的,他说过,他最讨厌办的案子就是当地人,一个家,一个家族,一个村子,甚至是一个乡对外乡人犯的案。
明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他们自己私底下也会不避讳的议论,但当官员下去调查时,上至里长,下至几岁小儿,都会三缄其口,一问三不知。
就是怕得罪人。
他来前,父亲便叮嘱过,一,面对权贵要不卑不亢,要想着治下的百姓,若是办案,则要不论受害人是谁,都要做到给他们应得的交代;
二,对那些隐瞒案情的村民、村长和里长等,则要做到软硬适中,他若能和和气气的理解对方最好。
不能,也不得判刑过重。
当时唐县令不以为然,不觉得有人会为了与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阻挠官差办案。
但现在……
还是好生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