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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墨肇好歹是在仲孙沅手底下爬滚两年的小伙伴,虽然不会炫酷的轻功,但寻常的轻身身法也会一些,踩着峭壁顽石爬到半山腰,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于是。墨肇找了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卡着方位和雪狼磨。不眠不休之后,山脚下躺了一地的雪狼尸体,墨肇提着体型最硕大的雪狼爬上半山腰的凹陷处,勉强算是保住小命。

他提上来的这只雪狼,身高三米有余,体长更是长达近十米。体重那就更加不用说了。

要不是仲孙沅那个凶残的女人天天折磨他。墨肇这会儿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

至于为何选择提着这头雪狼上来?原因也简单,因为这头雪狼的个头最大,血液中的热量也最强。一身的血肉够他吃上一两天了。

他虽然有御寒的衣物,但这里的气温冷得似乎可以将人的灵魂都冻僵。

墨肇偶然想起仲孙沅曾经说过某些野兽的血液喝了能御寒,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为了活命。为了更加优秀的成绩,墨肇只能捏着鼻子喝那些腥气熏天的雪狼血。

“小样。不会飞,还想和小爷斗……”墨肇抹了一把嘴,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用脚踹了踹断了脖子还留着一口气的雪狼。“带着族人围追堵截是吧?小爷我还会凌空飞渡,傻眼了吧!”

墨肇一开始找的地方距离地面只有二十多米,那些愚蠢的雪狼傻乎乎被他折腾。

后来这头体型庞大的雪狼参加战斗。墨肇就开始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