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温柔而平缓,好像你在对话的是林中的一只惊鹿。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一眼能识别出那些恋爱中的人——那实在过于明显,连周遭的空气都仿佛有了色彩。
十分钟,一个长发的女生急匆匆地赶过来,微微喘息地向大家道了句歉。你很自然地将她的手一挽,“这是沈柚。”
即便嫉妒,我也不得不承认,沈柚真是一个好看且耐看的姑娘。她是英语系的,你在学校的公选课上与她相识。
后来,大家都叫沈柚“大柚子”,她也顺势把自己所有的社交网站上的昵称,都改成了“林家大柚子”。
见到沈柚的这一刻,我就明白自己再也不能在作业截止日期临近的当口,借由你欠我“五十次读后感”的由头,让你帮我剪片渲染;不能在去科幻社的路上,帮你带一杯整个武汉最好喝的芦荟果粒鲜奶;不能有什么科幻电影一上映,就理直气壮地给你发微信而不用编造任何借口
林寻声,我认识你三年,做你朋友一年。
一千个日子里,我有无穷多的机会告诉你我的心意,然而在一次又一次的“等痘痘好了”“等黑眼圈消了”“等换上裙子了”诸如此类的借口之中,消耗殆尽。
你说,这是不是拖延症晚期的报应?
4
林寻声,大三下学期,我们整个年级的人去北京实习。
我们在不同公司,但离得很近。我率先去北京落脚,安顿好之后,顺手把自己认识的中介,介绍给了还没找到房子的你。
谁知道这位中介是刚刚入职的新员工,在收到你“押一付三”的转账之后,就被公司急召,前去参加封闭式培训,整整两天没开手机。你两天内打了无数次电话,无法接通,误以为是遇到了骗子,不得已打电话给我询问情况。
我当场就吓蒙了,六神无主,乱七八糟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堆。
事后,当你跟中介再度取得联系时,你告诉我我当时在电话里把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都报给了你,我卡里有自己做兼职赚来的八千块钱,全部都给你。
你在电话里笑着骂我傻,“多大点事,可以报警啊——你赶紧把银行卡密码改了。”
那八千块钱是我最后的身家。林寻声,你不知道,要是因为我的关系让你蒙受任何损失,我会愧疚一辈子。
在北京,我和你见过五次,但都不是单独。
第一次是大家一起去涮羊肉,你啃掉了四根羊蝎子,我喝完了一扎蒙古奶茶,我俩撑得走不动路,瘫在椅上拍肚皮,活像两个混吃混喝的社会败类。
第二次,大家一起去玉渊潭看樱花,人山人海,我们怕走散,扯着嗓子互相吆喝。你说这里的樱花很普通,不如我们学校里一半的好看。那天,我偷拍了一张你的照片,现在还存放在我的电脑里。
第三次,班上同学过生日,我们去酒吧喝酒。酒保给我们上了一种鸡尾酒,上层带着火焰,如果不一口气立即喝完,那个酒就会迅速地烧尽。我最终还是看着酒在火焰里化作乌有,而你举着空杯对我说,胆小鬼。是的,林寻声,你说得对。
第四次和第五次,比前三次复杂。
第四次,我当时下班回到出租屋,正要洗澡,接到你的电话。你在加班,不到十一点不能离开公司,你拜托我,第一次这样恳切:“能不能帮我去火车站接一下沈柚,她方向感不好。”
我毫不犹豫地应下,把脱下的衣服又穿回去,乘了五十多分钟地铁,在高铁站接上沈柚。碰面以后,沈柚一直向我道谢。她坐了五小时的车,妆发一点没乱。我扒拉了一下自己匆忙出门都没来得及好好梳理的头发,把自己苍白无神的脸别过去,对她说“应该的。”
第二天,我特意叫上了在公司认识的一位学长,前去一道吃饭。我在你们关切的询问中笑而不语,于是你们默认了学长就是我在北京刚刚开始交往的恋人。我看见沈柚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我都不知道该感谢你对我的磊落过于信任,还是该嘲笑你对沈柚的敏感心思过于迟钝。
林寻声,你不知道的是,你让我去接沈柚的那天我原本也是要加班的,但恰逢我生理期,主管特意准了我早点回家休息。
我接沈柚回你住处的路上,被北京让人绝望的地铁挤得几乎当场崩溃。我肚子疼得冷汗涔涔,可我知道唯独不能当着沈柚的面哭。
第五次,大约是你记忆中最惨的经历之一,却是我每每回都觉得意犹未尽的回忆。我们一行人去近郊游玩,晚上回程找不到车,轻信了附近商家叫来的黑车,最后被扔在了路上,手机没电,远近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