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酒吧,姜糖更愿意待在这种地方,安静。

虽然钱没在酒吧时候给的多,但下班早,十一点就可以回家了。

姜糖被领班带到员工休息室,让她把工作服换上。

她从背包里拿出前天在这领的洗好的旗袍,对着镜子盘了个发,馆了一支玉兰簪子。

她脸型标致,头发盘起来更衬地一张小脸明艳动人,天生的美人坯子,不惧任何发型。

墨绿色的旗袍,挺温婉,领口三颗盘扣斜着排在胸前,下摆绣着几株兰花,虽然是茶楼发的工作服,但质地和做工都不错。

这是她第一次穿旗袍,竟出乎意外地好看。姜糖见过别人穿,泰然路上的那些太太们就喜欢穿旗袍。

她在镜子前面转了两圈,温婉地不像康安路上的人。

葬爱家族扛把子,变身锦绣民国一枝花。

作者有话要说:陆离:你穿这身真好看。

姜糖:说清楚,是我好看还是衣服好看。

陆离:不穿衣服的你最好看。

姜糖:日。

陆离:日。

作者没事的时候,喜欢看小天使们在文文下的留言,太暖了,暖哭了。

谢谢暖暖的大家!我爱您们!

☆、冤家路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