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桌子前,思考着新坑的大纲。
没错,我又想开新坑了,以樱庭步梦为笔名,试着写点有深度、能来快钱的短篇。
当然,我对自己的水平还是持怀疑的态度的——这可是大佬云集的大正时期啊!就我这垃圾水平,真的能和大佬们掰头文笔吗?万一发出去就被退稿,可是很打击写作自信心的……
不过写文就是这样,连这点信念都没有的话,还是不要写了。
我思索片刻,把我这几天所遇见的事情抽取少许片段,融入我写的文里。
---------------《桃花》
这是不久前发生的一桩事。
按理来说,像我这样害怕与人交往的社会恐惧人士,不应该知道得这么快的。每每有了新闻,等到左邻右舍都咀嚼过一遍,再被倒进茶舍酒居里反刍,待到人们提都不愿提起后,我才会得知这些消息。
可偏偏我却成了这件惨案的第一目击证人。
我知道有许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得上这样一种病。每当大家提到我的时候总是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就是游走于阴沟里的老鼠,亦或是连三岁孩童都不如的无能儿。可是我也没有办法,从小时候,大家就不理解我,只有我的妈妈会关爱地看着我,握着我的手,用慈爱关切的目光看着我。
大夫也瞧了许多,他们都摇着头,什么也不说,只是叹气。大家逐渐把我当做这家里的透明人,就好像我从不存在一样。一方面是为了不打扰加深我的病情,让我尽量少见外人;另一方面,则是我的父亲对此羞于启齿,不愿意向人承认——我这样的废物居然是本地豪族家主的长子。
渐渐地,我晓得了,这是一种病。
那天我还是与往常无异,天不亮就在租住的屋子里洗好了衣服,端着盆到位于二楼的阳台上去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