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都十七八岁的人了,要是放在魇梦年轻的那会儿,孩子都会叫爸爸了,居然还在街上偷东西。我瞧他衣服穿得也整整齐齐人模狗样的,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是看得出来生活条件还算可以,居然做出这种事!
我见他不服气,便有意回复道:“好,那我放开你,我看你能不能弄死我。”
我一放手,这少年便闪电般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协差,以袖拢住刀刃,偷袭的手法可以说是极其隐晦卑鄙。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我只是没想到——
“好家伙,居然无视禁刀令啊?”
我轻松地攥住他的手腕,他手里锐利的金属刀具被我高高抬起,在血红的夕阳下折射出了一片金色的光芒,晃眼极了。
附近围观的人也多了,还有从路两边的店里出来看热闹的。
“哇哦!这是干什么呢?”
“居然动刀了吗,太过分了吧!还好人没事。”
……
少年大概根本没想过自己会被我二杀,而且更加难以忽视的是,已经有人报警了,不远处溜达的巡警吹着小哨子,往这里冲过来:“住手,把刀放下!”
毕竟是亮刀子的事儿,还有偷东西+违反禁刀令,又袭击普通市民(但是看在我似乎是有钱人,可能还会被看人下菜碟),这少年估计怎么说也要刑拘上十天半个月的。
巡警匆忙赶来,却发现当事人我已经成功地制住了歹徒。他们惊讶中带了点尴尬,尴尬中又本能地带了点对上流大城市有钱人的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