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是凌晨两点,桌上的酒全部喝完,一伙人醉的醉,倒的倒,清醒的没剩几个,开始找代驾。
巴云野也醉,说话有些大舌头,走路摇摇晃晃,若没有刁琢托着她,可能瘫到地上去。走到外面,寒风刺骨,刁琢脱了外套披在她身上,她蹬掉高跟鞋,要赤脚走过去看古城墙,他就干脆背起她。
“我要吃馄饨!”她趴在刁琢背上撒酒疯,说话极其大声,“唐朝!唐朝的那种!”
“唐朝?”
巴云野的手往前头乱指,“《大明宫词》里太平公主吃的那种!地摊!”
刁琢总算会意,这么古早的电视剧她也看过……他依稀记得以前路过这边附近一个这样的夜宵摊,于是凭记忆背着她走,她在后头扯着嗓子唱小曲儿。
对,不是歌儿,是小曲儿——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送情郎》。
“小妹妹送我的郎呀,嘿嘿!送到了大门北呀~一抬头我就瞧见了王八驮石碑~~若问,这王八犯了什么罪呀啊……”
王八驮石碑……刁琢想,老子这是造了什么孽?
他打老远看见一个简易的小摊上竖着块红色的牌子,上头黄色的几行字十分醒目,写着:拉条子、烩麻什、小笼包、米线馄饨每份9元。摆摊儿的老头正打盹儿,这两个人依次坐下,他就打个哈欠起来煮馄饨。
夜风扫落一地金黄色的银杏和梧桐,西安的秋夜干燥寒冷,但冷不入骨,只让酒后燥热的脑袋一凉。馄饨一个个像元宝,漂浮在撒满芹菜末的清汤里,热腾腾的一大碗端上来,舀一勺油泼辣子,滴几滴香醋,香得不得了。
巴云野舀了好几次,一个馄饨没舀起来。
“还有自理能力吗?”刁琢抬眼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