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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中的白骨巫妖眼眶中的赤红魂火翻滚着,还记得年幼的时候,还在给领主老爷放羊的自己,天真的以为那就是永远。

后来姐姐因为出嫁,领主收取初夜权,不知怎么得就死了。

这才惊觉,原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远比自己想的要远,命运从来没有如今天这般,以生命与鲜血为代价警告一个孩子。

·蒙主垂怜。

艾尔斯低头,他所信仰的神明,又或是命运,给了他一条生路——被确认了巫师天分的他,来到了浮空城。

从那天开始,艾尔斯发现自己见到了世界的另一面,原本高高在上的领主老爷,在高阶巫师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牧者。

羊倌牧羊,领主牧人,这天底下的事情,永远都不新鲜。

·艾尔斯阁下,塔尔姆阁下在楼下等您。

一个颅骨信使来到艾尔斯的身旁,艾尔斯扭头,看着它眼眶中的魂火,虽然已经不能笑了,但他还是本能地笑了笑——也是咧开了嘴,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们——请记住,一个传奇巫妖应该保护好它的每一颗牙齿,不管它们是不是属于自己。

·我知道了,告诉塔尔姆阁下,我马上就到。

告诉这位信使,后者漂浮出了窗口。

这就是那位领主的直系后代,艾尔斯成为高阶领主之后,第一时间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杀尽了原领主一家。

就像他们用马拖死了他的父亲,用一个蹩脚的谎言将他的母亲斩首,将他可怜的只有五岁的妹妹与弟弟丢给了猎狗,然后又找了杀手来杀自己那样。

他们先前的都办到了,只可惜,最后最重要的一条,他们没能办到。

所以当艾尔斯回到家乡,将老领主送上绞架之前,出于恩还十倍,仇以百偿的信条,艾尔斯将他的家族中的所有人,都做成了骸骨傀儡,而他最宠爱的孙子,那是艾尔斯最喜欢的信使。

·愿主垂怜。

……可怜的主,它们被巫师杀死的时候,一定不会想到,命运对谁都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