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一点!”
薄野透有些意外,随后笑着将自己手中的笔递向了简迦南,“过来写几个给我这个当叔叔的看看。”
薄野透没有了白天的高姿态和威严,此刻的他穿着一身休闲的棉麻中山装,看起来很像一个慈祥的中年男人。
可简迦南知道这家伙的心到底有多黑。
“好……”
简迦南很想知道薄野透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她走进书桌一看,一张白纸上写的是一个“人”字。
上面的墨迹还没有干,明显是薄野透刚刚才写的。
这人大晚上写一个“人”字是想干什么?
觉得自己禽兽做的太久了,想做回人了?
简迦南勾了勾唇,接过了薄野透手中的毛笔,“那我就在叔叔面前献丑了。”
“我很期待。”
简迦南也没从新换纸,而是在薄野透写的人字旁写了一个“忍”字。
简迦南的毛笔字还是从小跟着外公学的,外公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下棋写字。
简迦南从小耳濡目染自然练就了一手好毛笔字。
都说字如其人,通过一个人的字就能看出此人的性格如此。
简迦南拿笔的姿势相当有范,写字的时候一气呵成,相当干练。
一旁的薄野透看着聚精会神地写字的简迦南,好像透过她看到了谁似的,眼神有一瞬间的空茫。
简迦南写完字发现薄野透用一种很复杂的目光看着自己时,心里没由来地一阵不舒服。
因为她竟然从薄野透的目光里看到了痴恋!
“……”
怎么可能?是自己看错了吗?
简迦南轻咳了一声,“让叔叔见笑了。”
简迦南的声音拉回了薄野透的思绪,他这才低头看向了简迦南写的字。
看到自己写的“人”字旁边的“忍”字,薄野透挑了挑眉,“好字!看的出来南南以前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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