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奉春暗自想,自己这一辈子,也许就是这样了。
原来他人很老实,除了去上职,就是呆家里。
现在在家苦闷,跟朋友出去应酬就多了起来,听戏喝茶,观花逗鸟,有老爹管着也出不了圈儿,周围建立了不少的关系,家里生意倒是操持的越来越好了。
他和朋友经常去的一家小饭馆,能做很好吃的烧猪脚和蹄膀,尤其那个猪脚,做出来色泽红润,又香又糥,冷吃热吃都可以,饭馆生意很好。
老板的女儿在人多忙不过来时,也会出来帮忙招呼客人,女孩子黑眉大眼,脸色红润,笑容甜美,干净整洁,人也很善良,待人接物极有眼力,常去的客人都待她不错。
结果就是这个姑娘,一下子就把程奉春迷住了,接三差五的去人家馆子,照顾生意兼看人,也不敢搭讪,只闷闷的偷眼瞧,老实木讷的很,结账时,会给丰厚的小费。
日子久了,女孩子也感觉这个人傻的可爱,就逗着他说话。
然后,竟然两情相悦了。
女孩子家里人也挺喜欢程奉春,但反对女儿当妾,所以程奉春再来的时候,就不让女孩子出来,冷着他。
程奉春着急的够呛,闷个大红脸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人家饭馆一坐一天的,也见不着人。
心里急的,嘴都起了水泡。
女孩子偷跑出来问他怎么打算,他咬牙铁心了的跑回家跟父母说,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
家里当然就乱了套,他家虽然钱上不窘迫,但到底不是三妻四妾的大户人家儿,他父亲也是一个老妻守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