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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制片方只想单纯卖玩具衍生品,用翻盖手机既省经费,也不影响玩具销售,实属一举两得。

如果制片方另有打算,亦或者拉到了手机企业的巨额赞助,做成大屏直板手机也没问题。

孟浪决定选前者。

他没有别的打算,也没有争取到赞助,没必要做大屏手机,翻盖手机已经够用了。

若是以后拉到赞助,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再换成大屏手机嘛!

当然,拉赞助很难。

毕竟这是一部少儿特摄剧,主要面向未成年观众。这部分人,没有家长的支持,很难消费起售价高昂的数码产品。

估计索尼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在交涉过程中,小野社长很明确地告诉孟浪,索尼对赞助不感兴趣,别指望他们会出钱了。

当然,联名可以谈。

鹏达是一家大型跨国企业,旗下各大i都具有广泛知名度,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索尼并不抗拒。

毕竟这种合作,相当于“直播带货”。

鹏达用自己的知名度,向自家粉丝推销索尼旗下产品,顺便抽取一定的佣金,双方都有钱赚。

争议点在于佣金比例!

带货的利润是固定的,孟仔多赚一点,姨夫就少赚一点。围绕这个佣金比例,预计谈判将持续很久。

幸好,时间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