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位于宾夕法尼亚州东部,地理位置优越、商业繁华、学术气息浓厚,缺点是治安不太好——但这点小问题在自由平等美利坚实属平常,见识过哥谭风貌的摩西适应良好。
黑发蓝眼的青年单只耳朵挂着耳机,以不快不慢地速度行走在人行道上,时不时对着耳机自带的麦克风开口讲话,路人对此习以为常、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但其实他的耳机完全是摆设,领口挂着的不起眼的蝙蝠形状通讯器才是重点。
“我现在站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正门口。”克拉克说,“你绝对想不到我刚才看见了谁。”
“谁?你非要这个时间给我打电话?”现在还不到上午九点,布鲁斯·韦恩依然略显困倦的声音传到超人耳中,“等等,宾夕法尼亚,你在费城?”
“我来出差。”超人的回答很质朴,“坐了一个晚上的飞机,早上四点落地。”
说实话,飞机的舒适程度比他自己飞差远了。
但是自己花钱订的经济舱,跪着也要坐完。
到最后超人甚至不引人瞩目地让自己的屁股离开座椅、悬浮着跟随飞机前进,以消除恼人颠簸带来的影响。
“God,航空公司应该把超人的照片裱起来。所以重点是什么?”
“没有重点,我就是觉得老呆在一个地方没什么意思。”青年轻快地说,“我想你也会有差不多的想法,所以顺便给你讲讲我的旅行经历。”
“……我昨天才去过大都会。”
“这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