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蜗牛是不可怕,但一大堆没碾压似粉末状的蜗牛壳混合着蜗牛内脏出现在马车垫子上。如果差一点没看清坐了下去,那种感觉足够令人感到不适。

“死蜗牛而已。如果这是一种恐吓手段,远不如扔一堆死猫死狗死蛇。你没吃过法国蜗牛吗?那不是死的?”

威尔冷笑,“或者,你想要收手不干离开纽约,是不想要这次行动的尾款了吗?要真是觉得扎耳杀人狂盯上了你,那你怎么不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高个子:“我也想啊,但我根本不知道人在哪里。”

黑.帮业务从不包括捉拿变态杀人犯了?专业不对口,让人怎么办?

这种查案的事是该交给侦探才对,或是那些有足够本领去发掘真相的人。

**

一条河,隔开了曼哈顿与布鲁克林,的确有人渡河去寻找真相。

玛丽是翘课来了布鲁克林区。

原地等待不是她的风格,既然扎耳怪在安德鲁斯之死上暴露了更多线索,那就设法找到他的老巢。

扎耳怪最初在布鲁克林区进行活动,依照犯罪心理的一般规律,犯罪最初作案时会选择自身熟悉的地点。

目前已知扎耳怪的一些特征,比如身手敏捷,可能有过亚马孙丛林生活经历,对待蜗牛有异常憎恶情绪等等。依照这些线索展开地毯式搜查,或许有可能挖出藏在人群里的凶手。

无疑,这种排查需要花费时间,更需要一些不可获缺的运气。

五天过去,玛丽仍旧没有收获,这种时候她会格外想念曾经便捷的网络时代。

一台电脑连接上网,可以轻松筛选出哪些符合标准的可疑人士曾经进出布鲁克林。还不像如今,要一条街一条街地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