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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