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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的是你的。”唐遇关了门,就走到沙发前坐下,一手抓过蓝色的手柄,示意罗衣拿另一个,“来,我教你玩游戏。”

在他看来,毛毛是一只才成精不久的狗子,虽然很聪明,但是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不够全面,需要好好教一教。

罗衣叼起那个粉色的手柄,跳上沙发,看了看唐遇的操作,跟着玩起来。

她以前玩过游戏。她又不是第一次来现代社会,基本的认知还是有的。唯一的困难是,她现在长着一双狗爪子,操作起来不太灵活。

第一局游戏,她的小人才蹦出来,就被唐遇的角色给干掉了。

“别气馁,第一次嘛,可以理解。”唐遇安慰道。

如果他不是笑得前仰后合,罗衣就真的信了。她白了他一眼,自己把手柄抱在手里,伸出爪子,一个指甲一个按钮地摁。

唐遇见她居然没恼得咬人,反而趴在那里认真地研究起来,不由得有些讶异。

想说什么,但是想想自己是个人,拥有十根灵活的手指,一时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想了想,他道:“可惜我不是狗,不然就能传授给你经验了。”

罗衣瞅了他一眼:“汪汪汪。”

早晚把你变成狗。

唐遇听不懂她说什么,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他笑吟吟的,也不生气。难得看她吃瘪,他高兴极了。

过了一会儿,罗衣灵活了一点,操纵角色的时候,可以蹦跳两步了。唐遇立刻夸赞道:“不错,进步很快嘛!”

“汪。”

狗爪子操纵手柄很吃力,罗衣并不气馁,也不失望,就这么抱着手柄,跌跌撞撞地玩起了游戏。

唐遇一开始频频放大招,基本上都是一招干掉她。等到毫不费力地赢了几局,他看着一脸淡然,毫不动气,平静地再开一局的狗子,莫名觉得自己好low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