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太史慈这颗在弓术一道出类拔萃的大萝卜来得正是时候,吕布自是眼前一亮,又因是燕清所荐,对其品性也毫无质疑,直接拿他把那窟窿给填上了。

燕清目光雪亮:“子义莫不是还未去过弓兵营吧?”

太史慈羞愧地承认道:“尚未。”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纵使有些薄名,也只是在家乡一带的事,现初来乍到的,主公居然如此信任于他,以此等重任相委。

燕清语重心长,以好言劝道:“要杀袁贼,何必急于一时?不妨先去营中看看,熟悉一番情况,再提拔几个趁手的人做个副将,才是当务之急。”

太史慈诚心应下,牵着不情不愿的绝影退了出去。

不,它现在已经不叫绝影了。

吕布现眼界开阔,出手阔绰,自然未曾见猎心喜、将这罕见爱马自太史慈手里夺走,还手一抬,大方地赏了一堆衣甲。太史慈得以将它留了下来。

看它怏怏不乐的眼,和通体漆黑,无一杂毛的神骏,太史慈即刻灵光一闪,将这日行千里,疾如闪电的坐骑的名字,正式改成了通俗易懂的——黑毛。

依燕清看来,堂堂吕布军中的别部司马起名的品位着实叫人不敢恭维,暴露了那惨不忍睹的文学素养,还不如延用绝影这原名呢。

郭嘉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见燕清三言两语地就打发走了自动请缨的太史慈,不由笑了一笑:“重光何故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