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全球的航天设备制造机构都要运转起来,在未来六年的时间内最少制造出十台动能武器,因为这些动能武器将会提前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发射,最终和冥神星与木星附近发生碰撞。
如果一切顺利冥神星就会因为撞击被迫改变自身飞行轨道,最终成为木星的卫星。
除此之外。
则是需要在地星以及火星环绕轨道部署数台行星防卫轨道炮。
若动能武器撞击计划失败,冥神星没有按照预设改变飞行轨道被木星捕获,那么就要依靠这些行星防卫轨道炮彻底摧毁冥神星。
从某方面来讲,行星防卫轨道炮是动能武器的补充计划。
只有在动能武器失去作用的情况下,行星防卫轨道炮才能发挥出巨大作用。
正所谓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事关整个人类文明的安危,肯定要无比谨慎事无巨细。
至于三步计划的最后一步,则和先前科技博物馆大厅解锁出来的科技展品休眠舱有关。
在徐磊的计划中,他准备将休眠舱技术拿出来建造地下休眠基地,并采用可控核聚变装置来为基地提供能源,但因为目前全球共有八十亿人,可以想象地下休眠基地是三步计划中工程量最大的一个,在有限的八年时间里究竟能完成多少进度,又能容纳多少人进行休眠就只能全凭天意了。
地下休眠基地是徐磊给人类文明留下的后手。
相当于是最后的生机。
毕竟冥神星的直径达到了二十公里,且飞行速度非常快,就算最终能成功部署行星防卫轨道炮,也不见得能将之击碎到足够小的程度。
只要有个头稍大的碎块砸到地星表面,就势必会带来严重的灾难,威力相当于大量的氢弹同时爆炸。
关键后续还是导致地星的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出现各种自然灾害,最终不再适合人类居住。
真出现这种情况,以人类脆弱的身体根本无法继续生存下去。
届时不知道会造成多少死亡。
所以进入地下休眠基地中休眠是最好的做法。
虽说这款休眠舱仅能维持生物五十年的身体机能,但相信以人类文明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这么多年便能重新把地星的环境恢复好。
不夸张的讲,徐磊的这三步计划不说保证解除掉冥神星全部的威胁,起码人类文明能百分百保证延续。
甚至有可能在几十年后一跃成为二级文明。
也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总之会议大厅中除徐磊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这三步计划方案上,研究的同时也在思考着其中的可行性。
未来科技制造出了人类文明的第一艘星际战舰,且成功试验了重型轨道炮,所以无论是动能武器还是行星防卫轨道炮应该都没有关系,但休眠舱毕竟没有听说过,无法保证人类沉睡后是否还能醒来。
何况要让修建能容纳这么多人的地下休眠基地,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同时动工,这其中涉及到的资源和人力,其数字绝对是难以想象的。
不过大家也都能从这份方案中看出其中的含金量,起码是确确实实能解决冥神星危机的。
于是在这种综合权衡下,有着炎方代表带头提议通过,熊鹰他们也紧随其后。
唯有北镁代表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徐磊议员,我认为应该废除建造地下休眠基地的方案,把资源投入到星际战舰上面,因为当地星真遭遇危机时外太空才是最安全的。”
听见这道陌生的声音,徐磊下意识扭头向右手方望去。
说话之人是一位年过半百的男子,其装扮则是一身最高指挥官的制服,上下打量起来倒是有些气势。
对于这个人,徐磊倒也认识。
在参加大会之前星瞳就已经拿到了所有人员的详细资料,其中就包括对方。
老特碍于年龄和身体的问题,已经从原本的位置上退下来不问世事,像人类安全联盟常任核心成员代表如此重要的位置,肯定要派遣合适的人员接任。
伊诺克便是新的发言人。
当然徐磊倒并没有因此心生不满。
不管怎么说这次会议的主题本来就是确定应对冥神星的方案,有人存在不同意见实属正常,反正都要拿出来大家讨论。
至于伊诺克提出把资源放在星际战舰上,废除掉他地下休眠基地的想法,其打算徐磊可以说非常清楚,无非是想给少数人打造所谓的诺亚方舟罢了,只是这个方舟乃是太空版。
地星要是真遭遇小行星的撞击,选择乘坐星际飞船离开确实是最安全的手段。
可眼下距离冥神星的到来最多还有八年时间,哪怕集中全部的资源去制造星际战舰,最终能投入使用的数量也是非常有限的,要知道星际战舰的制造难度可是要比聚变电站还高,几年时间最多也就能搞出几艘。
但问题的关键是,仅拥有几艘星际战舰又能改变什么呢?
所能带走的人数是非常少的,甚至根本都无法保证人类文明的正常延续。
徐磊不是没有往星际战舰这边考虑,可显然人类文明如今还不具备星际移民的能力,所以赖以生存的唯有地星。
思维快速运转下,徐磊也懒得和对方在这件事上面过多争论,直接便开口说道:“伊诺克议员,你要是认为星际战舰更适合眼下地星的情况的话,可以自行投入资源制造,我保证我们未来科技绝不会干涉。”
话音刚落。
整个会议大厅顿时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伊诺克更是神情尴尬,脸色被憋得涨红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毕竟他们根本就不具备制造星际战舰的技术,甚至连可控核聚变都没有解决,所以失去了未来科技的协助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
另外徐磊的话也再次让所有人清楚,要想解决冥神星危机,就只能依靠未来科技的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徐磊说如何做就必须如何做,根本没有提出不同意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