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挺委屈,因为他觉得这真是一个巧合。

就在刚刚那胖子提刀刺出去的那一瞬间,他想过几种方法。

一种是拔枪射击,以他的速度,这混蛋根本没机会冲到萧雨面前,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但这里是饭店,而且是空间狭小的包厢,风险较高。

另一种方法就是让小毛是绊子。

此刻小毛正藏在桌子底下,以他的能耐,让这家伙摔个狗啃屎还是没问题的,但若非万不得已,慕远不想在外人面前暴露小毛的存在,哪怕眼前这个情况下,小毛暴露的可能性很低。

最终慕远采取了第三种方式,顺手抄起桌子上的一把叉子,甩了出去……

他当然不会什么飞刀,更不用说小李飞刀那般神乎其技的东西了。

不过,他力气大、身体协调性极强、有准头。

所以,击中目标肯定是没问题的。

而以他的力量,那叉子就算只是击中对方的手腕,也能阻止对方一定时间,而有这个时间,就足够他做下一步的反应了。

谁曾想,那叉子飞出去的角度刚刚好,准确无比地插在了对方的手腕上。

“这要是让别人认为自己掌握了什么暗器手法,那该咋整?”

虽然被别人高看一眼,感觉很不错。但警察是一个高危的职业,有时候是需要相互托付性命的,不能让别人误会你拥有某种你根本没有的能力。

这很危险!

可看现在这样子,估计自己再怎么说他们也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