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经理却摇头再摇头:“别没事找事了,我们可不跟资本主义的公司打交道。你要录伴奏磁带没问题,其他的别想。”
饶是周秋萍好话说尽,他也坚决不为所动。
也不怪这人老顽固,毕竟社会大环境摆在这儿。1989年,国内连著作权法还没有呢。内地流行歌曲原创作品寥寥无几,周红的歌手基本靠翻唱。就连大名鼎鼎的天后王菲去香港之前同样灌过翻唱录音带,也没谁提版权问题呀。
所以周秋萍的要求在胡经理眼里就是没事儿找事儿,存心添乱。
音像公司这边不愿意牵线搭桥,周秋萍就是想自己掏腰包也没办法促成此事。
可她这人挺执拗的,因为天降横财腰缠万贯,所以她愈发固执己见。
不让她买版权,她还偏偏就要买。
音像公司不帮忙,她就另外找门路。
周秋萍发了狠心:“那我买了版权我自己找人唱,录了磁带也归我。”
胡经理才无所谓呢:“行啊,都租给你用,磁带你掏钱就给你做,按照成本价出钱成不?”
周秋萍豪气的很:“那咱说好了,我去买歌了。”
她放完大话就走人,可惜她上辈子混的那么惨,这辈子唯一跟音乐搭关系的就是倒卖打口磁带,还被人收回头了。她又能找什么关系呢?
算了,先回家吃饭吧。
周秋萍还没进家门,就听见家里动静挺热闹的。远远地,她瞧着人围在自家门口,祝嫂子他们都伸长了脖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