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秀琴强调:“再说你也讲了,这做面条的机器要花钱,调配卤料还不晓得要浪费多少原料,花钱的地方多了。我们就是有你讲的那个技术,也要花大价钱把它给弄出来。不掏本金,这个红息我们是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
其实她已经觉得自家占大便宜了。
周秋萍放话说先投50万下去做,他们家才出10万块呢,上哪儿占30去?只不过自家多大的碗盛多少饭,她总不能让人减少投资吧。
至于占三成,她又不是头一天做生意,当然有数。这事儿秋萍就是投资,人肯定没空到位。到时候,还是得他们两口子下力气。
这是正儿八经的劳务费,自己不心虚。
周秋萍看他俩态度坚决,也就不勉强:“那好吧,我请律师过来,我们拟个合同把字签了,这就定下来了。”
黄秀琴吓了一大跳。
芝麻大点的小事,咋还搞个律师呀?
1992年内地老百姓对律师的了解,基本上来自于电视剧,而且还是外面的电视剧。比方说那个香港的《壹号皇庭》,那都是要上法庭的大案子才有律师。
他们又不打官司,干嘛要律师。
周秋萍哭笑不得:“合同它属于法律文书,律师看过了,大家都没问题,签了才算数。”
其实她订的协议只有三条:第一条明确双方占股。第二条强调如果王大军和黄秀琴转让股权的话,除非她周秋萍明确表示不要,否则必须得转让给她。第三条就是保密原则,排他性,这个面条的核心技术他们不得对外转让泄露,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