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亿恒说着,转过身对不远处还蹲在电梯前的大金毛招了招手,大金毛一看手势,立刻就屁颠颠地跑了过来,又亲昵地在顾亿恒的腿边蹭了蹭,摇晃着耳朵发出‘哼哼哼’的撒娇声。
蹲下-身,顾亿恒撸了撸灰兔的毛,抬头对沈易一笑:“看,就是它了。”说完,他又捏了捏大金毛的狗耳朵,抓起它的前爪晃了晃,笑意满满道:“灰兔来,跟邻居哥哥打个招呼。”
灰兔一点不认生,它冲沈易摇了摇尾巴,又晃了晃耳朵,眼睛亮亮的:“汪汪。”
——你好。
一瞬间,沈易的眼睛也亮了一下,他一眨不眨地看着大金毛,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沈易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是他并不敢去养它们。
因为无论是什么动物,总会有离开的一天,到那时,他怎么能够承受?
以他的状态,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都足以令他绝望到崩溃,产生自杀的念头,倘若是自己养的宠物死了,他可能就再也没法继续坚持活着了。
所以,他不能养,也不敢养。
看得出来沈易很喜欢自家狗狗,都移不开眼睛了,于是顾亿恒就笑着问道:“你要摸一下灰兔吗?”
沈易有些惊喜:“可以吗?”
“嗯,当然可以了。”顾亿恒说:“你蹲下来,用手掌轻轻摸它,不要怕,灰兔很乖,不会咬人的。”
沈易依言蹲下,注视了灰兔好一会儿,然后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在灰兔的头上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