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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妈妈对此不屑一顾。

关起门来, 妈妈就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说白种人之所以费尽心思把自己晒得跟黑炭似的, 是因为她们的皮肤太粗了,和猪皮没什么区别,野猪吃不了细糠。晒黑了才好掩饰点。

至于自家身为东方人, 本身就皮肤细腻。洁白如玉的肤色是他们先天的优势,根本没必要跟在他们后面瞎凑热闹。因为没有男人真的喜欢黑鬼。

唐安妮对妈妈的理论没什么兴趣。她也说不清究竟从什么时候, 她已经学会了东耳朵进西耳朵出。不和妈妈起冲突,从不反驳妈妈的话,但她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把妈妈的话都当成圭臬了。

因为事实证明,妈妈的话未必正确。

比方说美黑这件事, 个人审美不同, 无所谓好不好。就是方式在她看来有点傻。

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去晒日光浴呢?如果希望自己看上去黑点儿, 完全可以在太阳底下干活呀。

即便在纽约的朋友们没机会修路, 他们也可以修剪自家的草坪, 打理自家的花圃,或者晒着太阳跑步,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跑去高级度假区晒太阳,又浪费时间又浪费钱,有什么意义呢?

好吧,也许大家都是有钱又有闲,无所事事,不得不想方设法一边浪费钱,一边消磨时间。

为了不让别人看出自己的无聊和无趣,所以他们才冠上高大上的名义,称之为所谓的格调。

据说在中世纪时期,拥有苍白的皮肤才是身份的象征。因为只有贵族才能待在城堡里,成天不晒太阳。普通的劳动者都要在烈日下奔波,不晒黑才怪。

所以现在美黑也不是为了所谓的健康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吧。如果真积极的话,为什么不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