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新办法,移民!说起这一案,政事堂都在感叹,皇帝见机在先,先南后北,现在有南洋这么大一块地盘,甚至还有南洲那样浩瀚无垠的大地,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人,简直是再理想不过的泄洪之地。将失了生计的灾民转给殖民公司,由朝廷补贴,殖民公司安排灾民在南洋各地定居,既是救灾,也是开发。
殖民公司也正需要移民,朝廷花费会少很多,但问题也是有的,大多数灾民都不愿移民,毕竟故土只是遭了短时间的天灾,为此背井离乡,实在划不来。
第三案其实是第一案的变种,朝廷在遭灾之地扶持新业,将灾民转化为工人,让灾民可以不依赖田地吃饭。这办法需要结合实地情况,要费很大精神,同时花费也很多。新立之业能不能稳住也是个问题,风险难测。
最后一案,就是汇聚上述三策,因地制宜,办工程,兴新业,加上移民。但这需要地方和朝堂投入海量人力去规划、管理和监督,同时是一项长期工程。三案齐上,就意味着将主旨为“安内”的国策继续推行下去,而且更加深入。
《浒墅和约》已进入第四个年头,同时在南洋,英华跟荷兰、不列颠两国的关系越来越恶劣,这时转头安内,变数太大。
李朱绶总结道:“内阁认为,单行一策,都只是治标而已,仅仅分流灾民,而并行各策,成效最大,花费也少,未来还能见得绝大好处,唯一顾虑的,就是两三年内,不宜大举动兵。”
内阁肯定已充分讨论过了各项方案,甚至都跟东西两院密切沟通过,李朱绶才能这般笃定,断言会有绝大好处。因为这事涉及军事和外务,李肆不拍板,内阁可无法按策实施。
李肆沉吟片刻,缓缓道:“多难兴邦,说的不是一桩必然的道理,而是我们应该化天灾之害,为国民之利。内阁这几桩建策,只有最后一策符合这个道理,其他各策,仅仅只是应付天灾本身而已。”
春旱不是一桩单纯的天灾,随后往往又伴随着夏涝,被动地应付这些天灾,国中人心也会不断动摇,这个过程,前世见惯了天灾场景和社会反映的李肆,已有很深的认识。
抛开道德不谈,就现实层面来看,这场春旱,以及后续多半会有的夏涝,带来了一桩绝大的财富,那就是几百万“活动人口”。
地方和中央的工程,需要海量人口,平日风调雨顺,不仅找不足这么多人力来办,工价也很高。
南洋殖民地的移民潮最近越来越疲软,不少新发现的熟地都无人去垦殖。扶南人口到了二十万就再没大的增长,勃泥辛苦开发多年,现在还不足十万人口,吕宋那边甚至还有不少民人回福建讨生活,因为国中百业兴旺,机会很多。而在殖民地,几乎只有种田挖矿一条活路。现在有了几百万活动人口,推出去十分之一就是大成功。
另一方面,因为田物税很低,种田虽难得富贵,过日子却不成问题,这也使得国中新业渐渐缺乏人力。比如广州县西关的织造坊,即便有了蒸汽机,还需要大量飞线挑梭的织工。但男织工的工价越来越高,不得不开始广召女织工,由此引得国中争论不休。另一方面,不少织坊干脆搬到江南龙门,召廉价的江南织工。
现在将这些活动人口推入城市,或者是推入新业,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正蓬勃兴起的工业对海量劳力的需求。要知道奴隶制已在吕宋和交趾渐渐兴起,华夏人诱骗甚至捕虏土人为劳力,去干挖矿背砂一类的低技术劳力活,已成为工业资本家们最青睐的选择。
李肆没马上作决断,再问了一句:“如果选择诸策并举,除了影响国策之外,还有什么坏处?”
彭先仲说话了,显然他提过反对意见:“大兴工程以及殖民等策倒是没太大坏处,就是花费太大,执行困难。而推农人入新业,就需要市场,足够大的市场,容纳百业勃发而产出的海量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