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克查恩这样的榆木脑袋,会有魔法天赋?!”
在成年之前,克哈恩一直认为,他未来必定会成为魔法师——他,克哈恩-安莫斯,是安玛王国(尘世大地最北端三个人类王国之一,位置偏西部)都城中最聪明的人!
而魔法师这个职业,最重要的就是头脑!
至于那个总被他欺负的弟弟,脑子不行,身体也不行,能当个战士都算侥幸。
然后,他与小他半岁,同父异母的弟弟同时成年了。
再然后,克哈恩花了30年时间,成为战士中佼佼者,接着带着不情不愿,又不敢不服从他的弟弟,离开了安玛王国。
又过了30年,他们加入一支精灵捕猎队,并靠着联手的力量与诡计,成为了这支捕猎队的首领。
克哈恩之所以选择精灵捕猎队作为做自己的归宿之地,不为别的,只是他痛恨一切天生就具备魔法天赋的生灵,甚至是不存在精神体的生物。
几百年间,克哈恩只要一看见精灵,就会想起受过的耻辱,随即,就对所作所为无比满足。
若非白瑞尔的魔法天赋实在优秀,他决不会留下这个四分之一人类、四分之一精灵,还有两种其它未知血统的眼中钉。
克哈恩半是回忆半是咬牙切齿的想着克查恩和白瑞尔,克查恩和白瑞尔也在小心的秘密商议着克哈恩。
“我们就永远只能当着那人的奴仆吗?!”
时刻感觉生命有危险的白瑞尔,真的忍不下去了,她让自己的亲兵——和她一样都是些混血,去四周警戒,又以要和克查恩亲热这个理由,支开了克查恩的亲兵,才用魔法秘语说道。
再谨慎的举动,都不算过分。虽说这些人是他们的亲兵,可无道义也无仁义的捕猎队中,根本没有背叛这个词,因为,出卖是家常便饭、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