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秋云与他分开,笑意毫不保留地从眼中溢出“嗯。”
他又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
他找到谷心志的地方,是原先丁秋云居住的城市。
谷心志说“我找不到你,就只能在原地等。”
丁秋云心脏猛地一跳“你等了多久?”
谷心志说“从变冷开始,我就在那间超市里等。我想,丁队如果需要物资,总会来的。”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年。
丁秋云没有别的话想说了。
他转过身去,直面朝向谷心志,半跪着亲上了他的唇。
与谷心志重逢之后,丁秋云的生活才重新有了颜色。
同队的队友说,原来丁队笑起来这么好看。
丁秋云一边用从动物身上提炼出的油炒菜,一边笑盈盈地答“当然。”
爱八卦的队友颜兰兰凑上来打听“丁队,谷副队是你什么人啊。”
丁秋云“战友。”
颜兰兰“哦,战——友。”
丁秋云作势要踹她,她笑着跑开了,手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