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泽“噢”了一声,看向面前的赌场:“这是您开的店呀,失敬失敬。”
鹿鸣泽粗略地打量了面前这人几眼,他长得倒是很俊,就是打扮得奇奇怪怪,身上穿的是那种镶满亮片钻石的夹克,不像个生意人。
对方闻言笑道:“那当然不是我开的,这才是我的店。”
他指着鹿鸣泽身后的一家店给他看。
——夜总会?
鹿鸣泽重新审视起面前这个男人,他认不出对方到底是什么性别,他看起来倒是高大,就是身材有些瘦削。鹿鸣泽心里猜这应该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吧,瘦显人美,要当公关,当然就要瘦一些。
“要不要来我店里坐坐?”
鹿鸣泽回过神,赶紧摇摇头:“谢谢好意,我可喝不起里面的酒。”
对方好笑地噗嗤了一声:“很诚实啊。我看得出来你不会是我们店里的客人,你是出来找工作的?”他一边说着一边把视线往鹿鸣泽脚上溜。
鹿鸣泽身上换了加百列买的衣服,但是脚上还穿着他自己的靴子,有的地方皮子都掉了,一看就不是新的。这个老板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出鹿鸣泽缺什么。
鹿鸣泽一听他话里的意思连忙摆手:“不行不行,这更不行了,我做不来你们这行。”
那个老板脸上就有些尴尬:“傲慢的年轻人……你是看不起公关吗?你现在的处境难道不是非常窘迫?”
鹿鸣泽解释说:“您误会了,我呀,压根做不来服务业这行,我暴脾气,做不到笑面迎人,您要不怕破产尽管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