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美歪着小脑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像两粒黑葡萄,直勾勾盯着他瞧。
凌奚月:“……”
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我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穷奇’一事,日后将消息送给大哥的仇人,也好给他添些麻烦。只是,我没想到……”
回想起方才齐家那一幕,凌奚月一手按着眉心,抿出个半带无奈的苦笑:“没想到,我这边还没问完,那边苦主就杀上了门,好生厉害,当场把齐三和崆峒老儿都给废了。若是我跑得不够快,下一个被废的就是我了。”
“这么厉害呀。”
博美一吐舌头,“废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着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爷故意害你,让你流落黑市,被人剥去了身上的鹓雏血,你又怎么会比不过大少爷。以后要是你们相争,他肯定帮着……”
“嘘。”
凌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说什么呢。我怎会与大哥相争?只不过,如果他自己绊了一跤,跌出个好歹来,凌霄城不可一日无主,鹓雏后裔不可一日无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
他还不至于像齐雨薇一样,做那种亲自下手的蠢事。
只不过事成以后,要怎样慢慢料理那位大哥,就是另一桩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