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心单纯又炙热,被“喜欢”这种情绪填的满满的,再三考虑、仔细思量,最后拿出自己打工攒下的全部小金库,给贺景买了条项链。

情侣项链,只买了一条,因为他没钱给自己买了。

然后在某个晴天,他兴冲冲地带着项链推开酒店的客房门,看见了贺景和一个漂亮的Omega在床上……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林痕已经记不清当时是用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冲过去,一把拽起Omega,举起拳头狠狠砸在他脸上的了,只记得贺景最后穿起衣服时,若无其事地对他说的话。“林痕,他没你舒服,不过,叫的比你好听多了。”

比起眼前的Omega,那一刻,林痕更想揍的人是贺景。

可拳头刚举起来就被贺景攥住了,像他停滞在胸腔,痛得没力气跳动的心脏一样,动弹不得。

刚成年的顶级Alpha眼神玩味地看着他,笑容晃眼:“干什么?你不会以为我们睡了,你就是我的什么人了吧?男朋友?未婚妻?还是炮友?林痕,你真有意思。”

真有意思。

掏心掏肺地追了贺景三年,恨不得把这个人揉碎了塞进自己心里地喜欢了贺景三年,一个只会茬架打工的混混收起爪牙变成狗的三年,只换回了四个字——“真有意思”。

林痕捂着心脏,嘴唇颤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高大的身体这一刻像片沾了水的纸,稍稍一点打击,就碎得不像话。

贺景说完松开他,伸出手,眼神高傲地看过来,那张好看到让人失神的脸上全是对这段关系、对林痕离不开也不敢离开的自信,连唇角的弧度都写满了讽刺,像在笑他的徒劳挣扎、不自量力。

那眼神,就像在看一条可笑的丧家犬。

林痕恍惚间感觉他被架在火堆上,要么咬舌自尽——转身就走,要么纵身跳入火海——抓住这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