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页

说起来新罗王室内部的关系可谓是十分的混乱,因为他们一般都是在族内通婚,比如以金春秋为例,他就娶了金瘐信的亲妹妹为妻,而更加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后来金庚信又娶了金春秋的女儿,所以金庚信即是金春秋的女婿,又是金春秋的大舅哥。

“哼,那个大唐的齐王现在娶了金胜曼,肯定也不会安着好心,甚至很可能是借助这层关系夺取我新罗的基业,身为金氏子孙,我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金春秋却根本没金瘐信的话,依然高声咆哮道。

“够了!”看到金春秋如此沉不住气,金庚信当下大喝一声,立刻让对方安静下来,毕竟金庚信的年纪比较大,而且本身也十分的有才能,当初善德女王在位时,就统领着全国的兵马,现在虽然被金胜曼削去了一部分兵权,不过在新罗军方依然是个无人可以超越的第一人。

金春秋虽然被吓了一跳,不过却还是有些不甘心的说道:“大兄,难道咱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金胜曼把新罗卖给大唐吗?”

金庚信倒表现得十分沉稳,毕竟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越是在这种时刻,自己就越应该保持冷静。只见金庚信沉思良久,这才抬起头说道:“女王这次与大唐联姻,将我们都瞒了过去,不过女王毕竟是一国之主,再加上前方与百济还在征战之中,所以女王肯定会马上赶回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把女王回来的路线图搞到手!”

听到金庚信的话,金春秋立刻眼睛一亮,他本来就不是个笨人,否则在历史上也不会坐上王位,只不过因为年纪太轻,有时候显得有些浮躁罢了。

“大兄,您的意思是……”金春秋的话没有说完,眼中却闪过一丝狠厉之色。

“不错!女王既然将我新罗白白送于大唐,那就不佩作为我们金氏一族,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们无情了!”金庚信也脸色不善的说道。不过话虽如此说,他却没打算让自己的人动手。

只不过让金庚信和金春秋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计划虽然不错,但却永远没有成功的可能!

第三百零九章 打猎的青年

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上,几只野兔在草丛中觅食,忽然从天空中划过一只雄鹰,立刻吓得下面的野兔四散奔逃,只不过一只倒霉的兔子最终还是没能逃过雄鹰的利爬,一下子被抓上了天空,不过就在雄鹰刚飞起来时,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弓弦响紧接着一支利箭袭来,吓的雄鹰急忙松开猎物,尖啸着冲上天空。

“哈哈哈~,今天运气真好,竟然白捡了这么肥的一只兔子!”远处有两人骑着马飞奔而来,到了兔子掉落地方时,其中一人在马上一俯身,竟然就这么把地上的兔子捡了起来,显露出不凡的骑术。

“周兄,你们家换的这块地真不错,不但土地肥沃,而且猎物也不少,等过两年开发出来,绝对是个来钱的地方!”那个骑术非凡的青年人拎着兔子,十分兴奋地说道。

“承王兄吉言,不过这块地却是我三叔换来的,现在虽然是记在我的名下,但实际还是由三叔代为管理。”另外一个身穿蓝布胡服的年轻人也笑道。这两人虽然都是骑马而行,身上也背着弓箭,刚才那一箭就是这个胡服青年射的,不过这两人却都是一脸书卷气,一看就知道是有身份的读书人。

这里是高句丽故土,现在属于大唐的安东都护府,离平壤城不是很远,因为灭亡高句丽之战,再加上战后捕奴队的捕奴贩奴,使得这里地多人少,不少土地都是无主的荒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就可以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