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发工资,1500块。
我找老板问原因,她说
“要从谈合同,签合同,制作,以及拿到钱,全都是我来搞定,才算是一笔业务。”
那我特么还要你公司干嘛?我自己不就做不就行了?
那我还能拿四万!
再顺便一说,接了这个活,我同学也出了不少力,我老板答应给他400回扣。
这个回扣,是我自己掏钱给我同学的。
那时候我其实已经想走了,但还是那句话,碍于我哥的面子,不好意思提出来。
反正奉劝大家一句,千万别去熟人那里工作。
越是熟人,越坑你。
我是怎么走的呢?
15年过完年。
正如之前说的,过年休息那半个月,是没有工资的。
而在上班前一天,老板夫妻俩拉着我喝酒。
我不想去,但他们说,他们已经在我楼下了。
于是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