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具体的剂量不太确定,但就是这么个道理,“同理可证,我尝一点点应该也没事。”

秦覃问,“那过敏了会怎么样?”

“会吐……吐得得天昏地暗的,身上还会起很多小红疹。不过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

说起恐怖的经历,他却还津津乐道,“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嘛,对过敏会死人什么的还没概念。明知道会难受还偷偷吃布丁……你猜是为什么,首先排除因为布丁太好吃。”

“为了得到照顾吗?”

秦覃自以为思路正确,“很多小孩都会希望自己生病,因为知道大人在那时候会比平时更温柔。”

“猜错了~是为了测试致死量!想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学去医院。”

“……”

难得看他露出无语的表情,文颂晃着勺子语气愉快,“很意外吗?我小时候也是奇奇怪怪的。”

“不过长大之后就知道惜命了,变成了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秦覃没有接话,不知想到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才低声道,“普通也很好。”

文颂叹气。

“只有帅哥才会这么说吧。”

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着勺子的姿势,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酸溜溜道,“连手指都很好看呢。”

秦覃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视线,眼睛里就写着“你好帅我好羡慕”,明晃晃的一点不遮掩。

于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广告的手指,又自然地看了看对面的作比较。

他好像更喜欢文颂的手。细白莹润,没有明显的骨节感,也没有突起的筋络,带着点肉轮廓更柔和。

秦覃真心地夸赞,“小肉手也很好看。”

谁小肉手啊。

文颂只接收到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