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肯定又谦虚了吧。”
文煜对他这一点很是赞赏。
文煜也是喜欢音乐的人,下午宿舍里见面,聊到不同的音乐风格,不同的乐器演奏,他都说“稍微懂一点”。
可真的深入聊开了,那绝不是只懂一点的程度。秦覃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个作曲家,母亲曾当过歌手。在这样的家庭里,从小被浓郁的艺术氛围影响,在音乐上有超出常人的天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文煜本意是想夸赞的。可听到这样的说法,文颂愣了好一会儿,有一眼没一眼的往秦覃身上瞥。
他正面或侧面得知的秦覃的家庭,好像跟文煜听到的并不一样:氛围融洽的音乐从业者家庭,养了一个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和谐美好得像是杜撰。
如果不是杜撰,就是秦覃故意只把事情美好的一面透露了出去。
为了使自己能够拥有一个好的第一印象,这么做很正常。但文颂一直以为他是不屑于做这种俗事的,没想到文煜居然能劳驾他注意自己的形象。
替哥哥感到受宠若惊。
文颂举起葡萄汽水压惊。
他喜欢这个。酒吧里原本没有,秦覃买了一箱放冰柜里备着,随时来随时都能拿到喝。
今晚只有秦覃一个人撑场面,抱着吉他坐在舞台正中央,像在开个人演唱会。酒吧里的客人来得不少,但没有特别激进的,再没人非要点个硬核摇滚掀翻屋顶。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欣赏音乐,气氛很利于演出。
文家兄弟两人坐在底下当听众。不管听不听得懂,心情都很美丽。
文煜的确很喜欢秦覃——更应该称之为欣赏。他身上带着不过分世俗,也不故作清高的才气。作为几乎同龄却马上就要接手家业,没什么时间去发展兴趣爱好的准生意人,文煜甚至有些羡慕他,能在人们融洽的目光注视下登台表演,弹奏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