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砚微笑着调侃,“没关系,你不用这么委婉地拒绝我。”
“我是真的有一个朋友……”
怎么每次说这句话都会被人质疑。文颂无奈道,“他也在台上。”
这句话说完,那些摄像机的闪光灯好像加快了频率。他们同时意识到这变化,默契地中断了对话,一同望向台上。
单调的夜晚里终于有了让人眼前一亮的画面。在漫长的冷冽配色中,柔软的浅紫像是开在冻土上的花朵,在冷风中崭露生机勃勃的姿色。
文颂看得有些出神,在那短暂的几秒钟里,觉得台上的秦覃好像个陌生人。
比起前面所有,他才是真正把高贵冷艳刻在骨子里的人。但给他搭造型的人很聪明,并没有把那些千篇一律的华贵衣服套在他身上,反其道而行之,给了他最平易近人的款式和颜色。
那些衣服穿在他身上,感觉就像是活在云端城堡里的王室下凡来体验生活,即使换上平常的衣服也仍旧一眼就能和平常人区别开来。
卫衣款式看似普通,做工精致不菲,穿在质感上乘的驼色大衣里。就像优雅朝气的心被高贵沉稳的品质包裹,一己之身兼具,是年轻的贵族子弟应该有的样子。
他没有被无法治愈的疾病困扰,没有辗转于各地打工维持生计,没有在某个寒冷的秋夜里带着伤回家,却露出自嘲的笑,仿佛已经习以为常。
也没有枕在谁的膝上,含糊不清地说“喜欢你”。
文颂想起自己说过的话。
我想看到你变得有名。
我想看到很多人喜欢你,越多越好。
那是他的直觉,也是他的期待,正在他的亲眼目睹下一天天的实现,甚至超出他的预期,以某种脱离掌控的姿态生长,带来巨大的满足和不可琢磨的恐慌。
聚光灯里,秦覃走到最台前定点,目光投入台下的观众之中,捕捉到角落里的看呆的一张小脸,嘴角上扬,意料之外地展开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