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怎么改?”
李淑然便笑着吟诵道:“应改为‘嫁娶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和‘男女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才对。”她笑道:“如今是新时代了,男女都应该努力读书。”
乐景有些欣慰,想年初的时候小姑娘还是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呢,果然读书能开智明理。
“你改的对。”乐景笑道:“读书的好处不用我说相信你也知道了。希望将来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你处在如何艰难的困境里,都不能放弃读书。”
李淑然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做到的。”她已经有些明白哥哥那日话里“清醒的活着”的意思了。虽然她现在还有些说不明白,但是她觉得读书很开心,学习新知识的过程很有趣,她觉得自己在越变越好,这就够了。
……
吃过饭,乐景来到书房,开始写新连载。
他首先在洁白的稿纸上落下几个飘逸的行楷小字:流浪奇遇。
这就是他的新书名字了。
主角他准备设定为一个在逃荒过程中和家人走失的七岁男孩儿,出于某种恶趣味,他给他起名为大毛。
大毛独自一人在偌大的北平城里流浪,也因此遇到了很多光怪陆离的奇人异事,全文具有浓烈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小说的开头,便是饥饿的大毛坐在富人家的门口,和一个要被拆掉的石狮子进行交流。石狮子曾经是清朝时期这家人祖先放在门口镇宅用的,后来风云变幻,石狮子的主人一脉历经风雨而不倒,石狮子也一如既往地沉默驻守在门前。
再后来清王朝覆灭,新政府成立,石狮子依然崭新如初。
“因为我已经修成了妖怪,妖怪的寿命很长的。”石狮子这样告诉大毛。
大毛就好奇问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逃走呢?他们马上就要把你拆掉啦!”
石狮子说:“此宅的先祖于我有恩,我答应过他在他死后要守在他家门口三百年,保佑他的子孙后代们。三百年之期还未到,我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