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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肤色细腻几乎看不到汗毛的存在,在冷风的吹拂下,硬生生的起了一层小小的鸡皮疙瘩。

何初微微皱眉,下一秒,一件有带着些许温度的外套,落在了任如笙的身上。

是那种非常清淡的草木香气,还有隐隐的药香。

任如笙猛地抬头,看到只穿着开衫的何初。

何初的笑意很淡:“女孩子要爱惜自己身体才好,你现在还生着病,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要好好休息。”

啊啊啊,任如笙心里的小鹿从慢走模式变成了超跑模式,疯狂的横冲直撞。

何初原本就生的好看,就是每次出现的时候,大部分都穿着那种旧式的长衫,全身上下遮挡的严严实实。

但是今天可能是因为出门的缘故,他穿的是那种马甲式的西装小外套。

现在那件外套落在了任如笙的裙子外头,脱掉外套之后,里面就只有一件薄薄的鸡心领的毛衣,毛衣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

毛衣应该是羊毛针织衫,因为针脚特别的细密,是有一点毛茸茸的浅灰色,看上去有一种很暖和的感觉。

衬衫的第一个扣子解开的,加上低领的毛衣,任如笙的高度,正好可以看到和何初颤动的喉结。

这个男人的喉结都长得这么精致性感,任如笙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唾沫:lsp晚期没救了。

“你要是不愿意回何家住,就在外面找个地方先安定下来吧。”

这个世道比较乱,对这种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说尤其不安全,比起任笙笙,何初这个“本地人”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肯定要容易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