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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钱钱,说到底你们担忧的还是国库的问题。”易风点了点头,“关于这个,我这段时间其实也一直在考虑。我也知道,我即位以来,朝廷国库不断支出,早入不敷出,民部赤字达三千余万贯。不过大家也应当看到,朝廷虽用兵不断,可却一直都是胜利,而且朝廷的兵将伤亡并不多,朝廷为战争花费的这些钱粮,所得到的也更多。我们收复了辽西,夺回了辽东,还拿下了吐谷浑,此外还将奚、契丹、霫三部正式纳入了朝廷统治,不别这开拓了数千里之疆土,光是新增的人口就超过二百万口,这些难道不值付出?”

“而且百姓们并没有因为朝廷的战事有太大的扰动,我们征召他们转运粮草、修路、制造器械等,朝廷都不是无偿征召,而是支付了不低的工钱,百姓们为朝廷服役,却是得到了一笔不少的工钱,得以补贴家用。而同时,将士们为国征战,朝廷支付给了他们丰厚的薪水,同时还有优厚的赏赐,伤残死亡者也有妥善的保险赔偿和抚恤津贴,没有人为此不满。甚至可以说,从朝廷到将士再到百姓,所有的人都得到了战争的红利。朝廷支付的多,可有银行的借款加上债券的发行,让我们并没有到需要强行从百姓手里摊派加征,虽然有些利息,可想想我们得到的数千里疆土,几百万的人口等等,几千万贯难道亏了?”

易风虽然用兵不断,可他和汉武帝的用兵可不同,汉武帝用兵,军费哪出的?通过各种征派,完全是靠从天下的富人和普通的百姓手里抢钱来支撑着战争,结果是打了几十年,仗虽打赢了,可国家民生也打崩溃了,减户一半。但易风完全是用另一种形式在打仗,这个战争如同是一场生意一样,朝廷的军费并没有从百姓手里加征摊派,而是通过银行借款和发行战争债券筹款,筹得的大批款项来支撑战争。将士们拿着丰厚的薪水和优厚的赏赐,百姓应征为朝廷转运粮草、制作器械等也不是强征劳役,而是有着同样不错的薪水。虽然这样一来,朝廷的财政赤字越来越大,可朝廷因为战争的胜利,新增加的这无数土地山林矿产人口牲畜城池,那都是钱财。何况,在攻占辽东和吐谷浑后,朝廷也基本上把那些原来土著中的上层全给扫清了,官府和他们的财产基本上都充入了国库之中,这也是很大的一笔钱。可以说,除了战争失败,不然这样的仗越打,朝廷只会越赚,不但朝廷赚,将士们和百姓还有那些商人,每一个都在享受着战争的红利。

不过易风的这些宰相们却明显不太能接受易风的这种思路,对于朝廷担着几千万贯的财政赤字,充满着惊惧。大家习惯了量入为出,习惯了积蓄存储,如今突然寅吃卯粮,这样的提前消费的方式他们吃不消。

“嗯,把辽东和吐谷浑战争中夺取的战利品拿出来拍卖吧,那些金银珠宝等等,房屋庄园、矿产作坊商铺,牛羊牲畜车马,通通都可拍卖掉,所得钱财款项上交朝廷财政。”易风的话让参知政事、民部尚书樊子盖脸色好看了不少。

“另外,我最近有意对朝廷的税制进行适当的更改,这是我拟的一些初步的条款,你们可以看看,提些意见补充,然后颁行天下。相信,新的税制实行后,肯定能大为改善朝廷的财政收入问题。”易风最后抛出了一个大招,改革税制,从根本上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第568章 人均二十亩地

侍卫给每位宰执递上一份折子,正是皇帝亲自拟写的税制改革计划。

这个计划的核心就是两点,一是对现有的租庸调税法改为两税法,二是对现在基本上征收不了多少税收的商税改革。

杨素等宰执们一听说税制改革就有些心中动容,税收可是国之基石,随便动一点那都是不得了的。而一看税改第一条就是改变现有的租庸调制,就不免更加惊讶了。

自秦一统天下开始,华夏各朝的正税,一般都是引出自孟子的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为理论依据,按“租”“调”“役”(田租,特产,徭役)三个项目征收。到了本朝,曾规定百姓可输钱免役,由政府雇人代替,称为“庸”,“租调役”于是变成了“租庸调”。

本朝的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核心,丁男(二十一岁)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各授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永不归还),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归还。同时颁布《租庸调法》,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调赋和应服的徭役即租庸调。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朝廷规定,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2石,为租;输绢2丈、绵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为调;服役20日,称正役,不役者每日纳绢3尺(或布36尺),为庸。若因事增加派役,则以所增日数抵除租调,“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并限定所增日数与正役合计不得超过50日。

这种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还是很不错的,可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最大的局限性就是随着国家安定,人口的不断上涨,最终导致官府无地可授。而租庸调制基本就是均田制,有田才有租,有户就有调,有身就有庸。而一旦无地可授,那么百姓没有地却还得交租庸调,这就矛盾了。开国之初还好些,大家都有地,慢慢的地越分越少,甚至没地可分,租庸调却还得交,这就是大问题了。这其实就是变相的人头税,看似公平,其实最不公平。

而易风提出的两税法是什么?正是历史上到了中唐时期均田制崩溃之后,朝廷不得不改革的新税制。

历史上,两税制度出台之后,此后千余年,唐宋元明清各朝各代,虽税制各有不同,但主税却基本上是在这一基础税制上进行修修补补。

唐代两税的核心应当是量出以制入,先预算政府要用多少钱,然后就向百姓征收多少税。具体的就是参照前几年的财政支出,取一个平均数额,再定一个税收总额,然后把这一税额分配到各地,各地再按税收配额制定税率。其二就是取消了主籍客籍的区分,从法律上承认客户地位。由于税率并非由中央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根据税收配额制订,造成往往人口越稠密的地区,人均税率就越低。在主客籍不分的情况下,其他地方的百姓纷纷迁入这一低税率地区,这种迁徙又反过来进一步增加了各地人口密度的差异和税率差异,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