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中间可能存在着无数偶然,但最终剧本的走向,却与他心中构想出来的最大概率发生的情况完全一致!
进洞之后,他先利用凌云套装强行加速自己的动作,就是故意要暴露这套装备。
后来随口胡诌什么怒吼天尊,吹嘘凌云套装,假装背后有人,正是学自孩子妈的语言心理暗示之术。
他在暗中掌控金不欢的心态,让小心谨慎的金不欢既略有慌张,却又对凌云套装动了贪婪之心。
为保金不欢上钩,沈崇甚至还刻意压低了凌云套装的运动能力增幅,让对方对这声名在外的危险装备产生错误判断,以为这东西经高手调整,提高了控制强度,降低了威能,刚好勉强能穿在黄一品选手的身上。
此事本就蹊跷,金不欢必起歪心。
再后来,沈崇就一直在寻找适当的断手时机。
从姬白身上脱落的黑灰,怎可能逃过他思维空间的掌控,他压根就是故意装作没看到。
更不仅如此,其实沈崇也早已知道金不欢的本体是什么!
蝙蝠!
能飞,体型不大,永远只在夜间行动,有光反而迟钝,无光反而敏捷。
最早的作案地点在矿洞之内,受害者都是矿工。
这诸多特点累积到一起,答案只能是蝙蝠!
蝙蝠怕火怕光,金属蝙蝠怕高温,怕过电。
它今日栽在自己手中,不冤。
手臂终于重新长好,动弹稍有不便,但勉强可以捏拳,沈崇站立起来,“走,摸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