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丧尸不修仙 彩虹鱼 1586 字 11个月前

小草抱着失而复得的“亲弟弟”,笑得见牙不见眼。

而村民们紧急会议,最终商定,重新选址,给两位槐仙大人重建庙堂。

新的槐仙庙建起,在一处高坡上,大殿神位上立着两尊雕像,雕刻精美,一尊黑衣遮面,一尊红衣高髻。

因为小草与村民说,黑衣的槐仙自称“本王”,因此黑衣女子被世人敬称“槐王”。

又因为羽姣的高贵气华陪在“槐王”身边,因此红衣女子被世人尊称“槐后”。

槐仙庙香火不断,信徒众多,有外地人来此不解为何两个女子还分王与后?

当地人就会骄傲道:神仙不拘小节。

而小草与她的新弟弟过得很好,槐仙庙的香火很大程度是两人带动的。

那日羽姣一句“姐弟共泽被乡里”让村里人认定这姐弟俩将来定会一飞冲天,不约而同负担起姐弟两人的生活,虽然小草自立拒绝了大部分,但着实沾了这句话的光,两人在各方面都得了村人的恩惠。

小草长大奋斗成远近闻名的女富商,而那个孩子未科举也未学武却是年纪小小便展现出在医术上的天赋,不到三十便有神医之名,悬壶济世,与姐姐一同行善积德。

两人不论离开故乡有多远都会在每年的那个最重要的日子回到已是繁华城镇的家乡,带着家仆下人到槐仙庙虔诚跪拜。

否极泰来,长命富贵,姐弟两人在四代子孙的围绕下安然离世。

只是若干年后故人偶到槐仙庙,看到上头那肩并肩的两尊雕像还有那暧昧的尊称,心里怕是哔了狗。

第四百六十八章 不利的风声(二更)

“总算给那个孩子找了个好归宿,姐弟俩相互扶持,有‘神仙’的话在,想来村民不会为难他们。”羽姣一边走一边与夜溪说道。

“是呀,安顿好了。”夜溪懒洋洋的拖着调子:“你若是吃过婴孩,知道他们的脑髓有多嫩,你就舍不得送走了。”

羽姣:“我从来不吃那个。”

夜溪诧异:“你只吃人肉?”太挑食了吧。

羽姣一闷:“我就只吃过一次。”

夜溪叫道:“那你还做什么鬼?”

羽姣:“我吸食他们的精气。”

夜溪一脸可惜:“浪费了。”

羽姣:我一点儿都不觉得浪费。

随即,夜溪八卦:“精气怎么个吸食法儿?是不是要——那个的时候吸?”

换了羽姣诧异:“不是呀,只要面对面足够近,我就能隔空摄出人的精气。怎么?仙子没有服食过人的精气吗?但仙子不是吃过脑髓吗?”

夜溪呵呵一声:“口味不同,我爱吃脑髓,血也可以。”

羽姣茫然,这是个什么品种?听说仙人不是这样的啊。难道,是,邪修?忽然觉得不好,自己可是学本事去找当年那个邪修报仇的,万一两人是一路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