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宠没说完的话,他的弟弟刘宸却阴笑着接了下去:“……唐姑娘,三千人马是你带出来的不错,不过你若以为他们真对你死心塌地那就错了,你们如今打的旗号已不是白莲教,更不是朝廷,这些日子若非咱们兄弟暗中送吃送喝,你以为三千人还能剩多少?弟兄们对你再忠诚,你填不饱他们的肚子,你觉得他们还会对你忠诚么?”
葛老五勃然大怒,一只手已按在腰侧的刀柄上,脸厚心黑的他见得多了,然而像刘氏兄弟这般脸厚心黑的,尚是生平仅见,此刻他心中对唐子禾隐隐有了一丝怨意,当初反出天津便不该投奔霸州,如今可好,典型的羊入虎口啊。
唐子禾却异常冷静,纤手一翻,按住了葛老五即将拔刀出鞘的手,寒冰般的美眸注视着刘宠,冷冷道:“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刘宠,你想干什么?”
刘宠不客气地笑了:“很简单,三千人马给我,你做二当家,还有,我弟刘宸仰慕唐姑娘风采多日,愿与唐姑娘共结连理,你若答应,我保你麾下三千弟兄吃香喝辣,日渐壮大之后,将来兵强马壮举旗造反,挥兵攻城略地,运气好的话,咱们打进京师紫禁宫,皇帝小儿屁股下的龙椅咱们也坐上去试试舒不舒服。唐姑娘,你觉得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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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遍地,罡风如刀。
甘肃安化城内,一名穿着短打黑衣的魁梧汉子牵着马,慢悠悠地走在小小的城里。
牵着马的汉子正是秦堪紧急派往甘肃的亲信,锦衣卫副千户常凤。
十天十夜打马飞驰,常凤领着十余名手下日夜兼程,一路换马不换人,终于在十天后赶到了安化城。
常凤不敢懈怠,他知道自己背负着侯爷怎样的使命。侯爷危坐京师,却已将身家性命交到了他的手上,诛除权阉刘瑾,他常凤是所有环节中的关键。
十余名手下在城外便非常有默契地分开,各自扮上脚夫贩卒的角色分别入城。他们都是秦堪精挑细选出来的老班底,从南京便一直跟着侯爷的心腹亲信。
安化城相比京师来说小多了。而且街面也远不如京师那般繁华,常凤独自牵马走在简陋的大街上,仿佛只是一个过路的旅人一般。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充满了回纥风味的建筑,一个人信步闲庭般从容自若。
一道身影从常凤身前飞快晃过,垂头匆匆加快了脚步,身影一闪,进了一条街边的小巷。
常凤眼睛眯了眯,然后淡淡一笑,左右环视一圈后,也牵着马走进了巷道,很快,十余命各种打扮的汉子从各个方向聚集起来,仿佛不经意般占住了巷道口,为常凤望风。
巷道内,刚才一闪而过的身影站在常凤面前,此人身材瘦削,面色苍白,穿着一身黑绸长衫,脸上的神情惊惧交加。
此人却是安化王身边的幕僚,秀才书生孙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