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只不知道是天使还是疯子的花豹地盘上,乔七夕一家遇到的第一只候选猎物是一头野猪,看起来是头公的,獠牙很长,脾气比较暴躁。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乔七夕一般不会朝野猪下手,不是因为野猪的獠牙很锋利,面对智商非常低等的野猪,他没在怕的。
乔七夕不想猎野猪,主要是因为野猪的肥肉太多了。
他不喜欢吃肥肉。
不过他不喜欢吃这口,可不代表土生土长的小狮子们也不喜欢吃。
蔫了吧唧的小狮子们饿得不想走,只盯着远处的野猪咽口水,眼睛也流露着对食物的渴望。
“嗷…”面团叫了一声。
接下来是他的其他兄弟。
叫得这么可怜,让听者心都碎了,乔七夕赶紧挨个舔了舔他们,让他们别叫唤:好好好,现在就去给你们打猎。
所以今天只能吃野猪无疑。
还好乔七夕有杀野猪的独特技巧。
他当人类的时候,曾经在东北旅行的时候碰见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从对方那里得知野猪的致命位置是两眼中间的上方。
力气大的猎手拿根棍子就可以将野猪一击毙命。
二是眼睛,伤了眼睛的野猪会乱冲乱撞,直到累得失去攻击力。
乔七夕每次……也没有很多次,抓野猪都是把对方眼睛弄伤,然后守在旁边等候。
这次一起等候的还多了5只毛团,全都乖乖蹲在旁边,跟他一起津津有味地看着。
乔七夕很忧伤:唉,其实这不是狮子猎野猪的正确方式。
乔七夕一家六口好不容易吃上了野猪,那只花豹在附近出没了一下,不过并没有抢他们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