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不能死两次的,所以反正要死了,这些 贩多半也会把杀人的事顺便认了。
可在日本……
根据《日本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进口、制造、销售 品或以销售为目的持有者,判处一个月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没错……如果只是贩 ,顶格处罚也就是七年。
想想就知道,在蹲个几年就能出来的情况下……
黑岩、川岛、西本他们怎么可能去认下杀害麻生圭二的罪行,让自己再多背个故意杀人罪,致使刑期翻番?
那些混蛋肯定会咬死不松口,坚决不承认杀人。
那么,如果想为麻生圭二讨得公道,林新一就得去破一个十二年前的案子了:
“但十二年前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察,轻易听信了黑岩、川岛等人的目击证词。”
“加上当时……额,不用‘当时’,警视厅的调查能力从来就很有限。”
“他们一没有仔细勘察火灾现场,二没有进行过系统专业的尸体检验,就直接根据所谓目击者的证词,按‘自杀’草草结案了。”
说到这里,林新一又是愤怒、又是无奈:
当年的办案警察既无能力,也无态度,更加没有职业道德。
连这涉及三条人命的惊天大案,都能当成是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一样胡乱应付。
结果呢?
没有任何现场采集的物证,没有一个字的尸检记录,就只有那么几句假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