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
这案子他真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是4年之前,在案发当时就让他来接手调查,他一定能轻松地侦破此案。
因为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
既然他们怀疑死者其实是自杀,而当时受审者又重伤麻醉、不得动弹。
那他手腕上的咬痕,显然就只能是他自己咬的了。
只需要对比尸体手腕的咬伤齿痕和死者口腔的牙齿齿痕,判断两者是否一致,就能轻松地验证那个看似匪夷所思的推测。
可现在……
4年时间过去,尸体早已火化。
当初负责此案的鉴识课警察一没用硅橡胶对死者手腕咬痕做伤口倒模,继而翻制成可以长久保存的创腔石膏模型。
二没切下咬痕附近组织,用甲醛制成标本长久保存。
留下的仅仅是拍摄了伤口表面形态的照片。
咬痕则随着尸体火化殆尽。
而仅仅凭着伤口表面的照片,看不到创腔内部的齿痕形态,所谓的齿痕对比就根本无从谈起。
更别说,死者本身的牙齿还已经装进了骨灰坛子……
经过火化,敲碎,那一口牙能不能保持完整形态还不一定。
“对比咬痕的齿痕形态,这条路子肯定是走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