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只是……”克拉克摇了摇头。

“等等,让我猜猜,你难道是……喜欢里面的某个人?”露易丝来了兴趣,“e on,别告诉我你喜欢韦恩?就算那家伙男女通吃,可这个办公室里喜欢他的已经够多了,一杯咖啡泼下去能泼到三个,小镇男孩你可别也沦陷了?”

“怎么可能?”克拉克哭笑不得,“我都没见过韦恩总裁本人。要说的话,我倒是对蝙蝠侠更感兴趣。”

“哦?”

“我研究过蝙蝠侠的新闻,”克拉克认真地推了推眼镜,“在他出现之后不久,网上就有了相关的目击记录,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晚上被救了的人留下的。说明蝙蝠侠其实只是看起来可怕,实际上,应该是个好人吧。”

“谁知道一个都市传说是不是好人啊,他甚至都很可能不是人类,”露易丝对这个不怎么感兴趣,“再说,哥谭警局不是说蝙蝠侠伤了不少人吗?之前还发布了通缉,只是被韦恩集团的律师们想办法撤销了。”

“可是蝙蝠侠从没杀过人,而且他伤的,也都是一些黑帮成员。露易丝你也知道,哥谭是个什么地方,想要在哥谭做点好事,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随你怎么说吧,”露易丝觉得有些有趣,“这么说,你喜欢的是蝙蝠侠?”

“蝙蝠侠?”克拉克认真的表情一下崩了,“有谁会喜欢一个都市传说啊?非要说的话,应该是钦佩吧,以及一点同情?”

“同情?”

“是啊,蝙蝠侠只有一个人,如果他想要以一己之力肃清一座城市的罪恶,该有多不容易……以及多么孤独。”克拉克感叹着。

“噢,你完了,小镇男孩,”露易丝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怜悯,“和每一位富豪都想要一个太太一样,每一段意想不到又缠绵悱恻的感情,都起源于同情。”

“我真的不可能喜欢蝙蝠侠!”克拉克无助地反驳着,“再说,我喜欢也没用啊,谁有本事和布鲁斯·韦恩抢男人?我又不是托尼·斯塔克。”克拉克故意用上了捏着嗓子的咏唱调。

“哥谭是一位严厉的女士,所有的公平与仁慈,都赋予了她的王子。为了守护王子,又让蝠翼化作骑士的利剑……”

“噗,真有你的,小镇男孩,”露易丝成功地被逗笑了,“行了先别管你的王子和骑士了,准备好,和我一起追一个大新闻。”

“又有什么大新闻了?”克拉克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其他记者几年都可能碰不到一个的大新闻,他在实习期就接二连三的碰到了。

“关于超人的。”

“超人?”克拉克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又是什么?

“你不知道?最近大都会里出现了一个穿着红披风,红内裤的超人类,前两天还从一起火灾中救了人,看起来不像变种人,所以我管他叫超人。”露易丝看起来雄心勃勃的,“我有预感,这背后一定有个大新闻!所以我们得想办法弄到超人的专访,到时候你也一起来怎么样?”

红披风……红内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