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刚才的混乱中遮挡自己,小丑选择了一个强壮的男人作为人质,对双方来说,都算是优劣对半。

对小丑来说,人质的体格壮硕,刚好可以阻挡他纤瘦的身体,让蝙蝠侠的很多手段都难以发挥。而人质的反抗?小丑并没有放在心上,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哪怕动手挣扎起来,先死的也只会是对方。

对蝙蝠侠而言,人质的体能看起来不错,应该可以采用更激烈一些的手段。不过,还是没法做得太多,虽说小丑手里只有一把刀,没有拿枪,但也同样很难对付,这家伙十分精通瞬间割喉的“艺术”。

joker并非不愿用枪,却也只会在有绝对把握的时候,才会开枪虐死自己的猎物。毕竟,陷入疯狂让他的体能和格斗能力都强了不少,枪这种技术活还是没那么容易练出来的。

“当然,小蝙蝠也有第三个选择,你永远都有,”小丑故意把头从人质肩膀上露出来,“杀了我啊,哈哈哈哈哈,只要一枪杀了我,一切就都结束了哦!”

小丑疯狂地笑着,蝙蝠侠却沉默了。他一直都知道,只要自己想,随时都能杀了这个疯子,然后……自己就会成为下一个疯子。

而这,也是对方最大的愿望。

“噢,亲爱的蝙蝠是不是没有带枪啊?”小丑像是生怕蝙蝠侠不肯杀了他,还掏出一把枪,高高地扔向空中,“没关系,一个合格的小丑总能满足大人和孩子们的一切愿望,开枪……”

“砰!”

一声枪响。

小丑仍然带着疯狂而狰狞的笑脸。

却被一道穿头的弹孔彻底定格。

……

布洛克·朗姆洛,明面身份是神盾局的特别行动队长,在地下世界也是名气不小的交叉骨,觉得自己这辈子倒霉透了。

今天尤其倒霉。

想当年,小时候的朗姆洛也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甚至和绝大多数二战后出生的白人男孩一样,把美国队长当做自己的偶像。

只是人生嘛,有时候就是那么操蛋,家破人亡,流落街头什么的,说来就来。靠着天生的一股狠劲,不错的天赋,以及一点机遇,朗姆洛“幸运”地拜了一个顶级雇佣兵,模仿大师为师。

如果他没有被那个无良老师卖给九头蛇的话。

当然,那时候年纪还小,却已经经历了很多的朗姆洛,也没对加入九头蛇这件事有太大抵触。干他们这一行的,为谁卖命不是卖呢?和有些连钱都不肯给的雇主比起来,九头蛇的福利待遇已经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