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局办案,”朗姆洛却不管那么多,一手持枪对着哑口无言的蝙蝠侠,一手亮出自己的证件,“请和我们走一趟吧,蝙蝠侠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说真的,整个dc的反派里,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小丑为什么能活这么久……
在加入酒神因子等一堆乱七八糟的设定之前,小丑只是一个普通人,别说他得罪过哥谭几乎所有反派,哪怕是每次押送他去阿卡姆的一群警察中,随便有一个,一枪打中了的话,他也早就死了。
没错,有一个版本的设定是,杀了小丑的人,会被某种病毒感染,自己也会变成小丑,但问题是……其他人几乎都不知道啊!
反正我觉得,我要是哥谭警察的话,很有可能一“失手”就不小心枪走火,把小丑爆头了,一个罪犯而已,在美国被警察打死的不要太多。
毕竟哥谭别的超级罪犯,比如企鹅人,黑面具什么的还会收买警察,我也不介意拿钱做个黑警,问题是,小丑只会杀人啊……
第306章 第306道菜:让人不由得想吟诗一首
蝙蝠侠沉默地盯着持枪的前人质先生, 刚刚连接到蝙蝠电脑的数据库,他已经确认了眼前这人的身份, 神盾局特别行动小队队长, 布洛克·朗姆洛。
凭直觉, 蝙蝠侠觉得这人有问题,包括现在已经控制了局面,正在收拾残局,以及安抚受惊宾客,清点死伤情况的一群神盾局特工,很可能都有问题。
神盾局的人,为什么会刚好出现在这里?似乎还和企鹅人有着某种交易?
但是一来,蝙蝠侠只是怀疑,他还没有理由对这些特工做什么。二来,再怎么说,蝙蝠侠也只是……一个身份非法的义警,而蛇盾局的特工们, 可是有着合法身份的“官兵”!
众目睽睽之下,蝙蝠侠根本不可能对他们做什么, 更别说抓一个回来审讯了。
当然了,走是不可能和他们走的,最后看了一眼小丑的尸体,蝙蝠侠遁入阴影中消失,该把布鲁斯·韦恩带回来了。
很难说蝙蝠侠有没有松一口气,对于joker,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恨不得杀之而后快,蝙蝠侠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尤其如此。
但他没有这么做,也没有权力这么做。对蝙蝠侠而言,有资格裁决一个人生死的,仍然只有法律。
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像布洛克·朗姆洛这样的神盾局特工,都是有所谓“杀人执照”的,勉强算是执法者?至少从法律上来说,小丑这样的罪犯被击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顶多写两份报告而已。
……
对于蝙蝠侠的离开,朗姆洛也没怎么在意。来哥谭之前,对于这个著名的都市传说,他自然也研究过相关的资料,知道对方不是那么容易就范的。